請帖係阿龍塞落我手心嘅。
白色燙金,上面寫住:小晴 & 浩文,敬邀。
我攥住個角,紙邊掐到指甲入肉。
「佢親手交俾我話要俾你。」阿龍靠住門框,「你去唔去?」
我冇答。對住請帖發咗十分鐘呆。
打開入面,時間:下個月18號,下午三點。地點:尖沙咀洲際。
18號。咪就係我救生員覆核試合格嗰日?
佢記住咗。但只係用嚟做佢婚禮日期。
「唔去啦。」我將請帖掉返落枱,「我去做咩?坐喺台下望佢敬酒?」
阿龍撿起請帖,吹一吹:「你唔去,佢會覺得你嬲。」
「我冇嬲。」我笑,「我係輸。」
收更後我一個人去咗便利店。
買咗包煙,雖然我戒咗三年。坐喺路邊,點唔著,打火機火光照住請帖上小晴個名。
腦入面閃過佢上次講嘅話:
「我驚我嫁咗之後,夜晚仲會夢到你。」
咁我呢?
我驚我唔去,佢會以為我恨佢。
我驚我去,佢會以為我仲未放低。
打火機燃咗,紙邊捲起,黑煙冒出。
我盯住火光燒到小晴個名,只剩一半。
燒到一半我手一抖,掉落地下,用腳踩熄。
紙爛咗,但字仲睇得清:小晴。
我蹲喺路邊,突然好想喊。
唔係因為佢結婚。
係因為連燒一張請帖,我都做唔到徹底。
阿龍打嚟:「你而家喺邊?」
我望住手心燒黑嘅紙灰:「喺路邊。燒緊一樣燒唔斷嘅嘢。」
「燒咗就放低啦。」佢講。
我笑:「放低咗,咁我仲剩返咩?」
電話嗰邊靜咗。
最後阿龍講:「剩返你自己。大B,剩返你自己。」
我掛線,將灰燼掃落渠。
水沖走晒,似乜都冇發生過。
但我手心仲燙。
18號,我會去。
唔係為咗祝福。
係為咗親眼睇清楚,原來我真係路人甲。
語錄:有啲請帖,你唔去,佢會覺得你耿耿於懷。你去,佢就會永遠唔記得你。